美國重視人權?学者:這監獄罰七天不喝水鬧出人命

【Sydpost】學者李家同5月31日在臉書國際專欄發表文章「可以不給犯人七天飲水嗎?」,指近日很多國際新聞網站都登載一則新聞,報導有一個被關在監獄裡的犯人死了,死因是監獄給他七天沒有任何水喝的懲罰。這件事發生在美國的大城Milwaukee(密爾瓦基)。

根據報導,這所監獄裡有關於犯人健康的事情,一概委託一家私人公司全權處理。這位犯人去世後,檢察官起訴監獄和那家公司,他們被判賠款675萬美金。
「怎麼會有這種事?」李家同指出,Milwaukee是美國威斯康辛州最大的城市,居然還有這種懲罰。美國最近為了節省開銷,很多政府做的事都委外辦理,似乎沒有要求被委託的公司依法行事。美國人一向提倡小政府主義,所以這種委外的事情十分正常。
不過,李家同希望美國仍是一個重視人權的國家。保護人權是政府的責任,而不是一家私人企業的責任。(聯合報)

題圖:清大榮譽教授李家同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